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本市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
發布時間:
2016-10-19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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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上海市政府印發《本市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滬府辦發〔2016〕37號),意見旨在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鼓勵和引導社會投資,提高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和效率。意見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促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分工合作。政府負責政策制訂、發展規劃、市場監管和指導服務,社會資本承擔項目建設、運營和維護。政府從公共產品的直接提供者轉變為社會資本的合作者和PPP項目的監管者。意見指出,PPP模式主要適用于政府負有提供責任又適宜市場化運作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項目。其中,在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市政工程等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等領域實施特許經營的項目,根據國家和上海市相關規定執行。
點評:自2014年中央政府大力推行PPP模式以來,經濟落后地區一直較為積極,經濟發達地區卻相對保守,說明地方政府對PPP模式的認識多停留在解決項目融資和地方債務的問題上,經過兩年多的實踐,地方政府已普遍認識到“PPP模式”對轉變政府職能重要意義。
關鍵詞
人民政府,政府,ppp,模式,項目,社會資本,意見,服務,實施,政府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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